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一楼超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19/9/6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2379次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一楼超市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一楼超市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一楼超市承包经营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位于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一楼,面积约120平方米,详情各投标人自行实地考察。
2、经营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本项目设定最低限价,最低限价为4.6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19年9月11日前凭公司介绍信到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路与大庆路交界处金座广场B座11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杨秀,电话:15358266233。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851110866;
招标人地址:盐都区聚亨路10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吉胜、杨秀, 联系电话:18912509153、1535826623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金座广场B座11楼。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否则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书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
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